大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6 月 25 日深夜通报,当晚 22 时许,警方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 " 女子半夜遭殴打 " 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初查,王某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酒后于 22 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这个视频一开始我没敢点开看,受不了这个。但架不住网络如此发达,各种动图铺天盖地,最后也看了个八九不离十。触目惊心。案子很快就告破,犯罪嫌疑人也被抓,一听他的作案动机,基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就有这么一号人,感情或者事业受挫,不自己找原因,却想着报复社会。然后又不敢惹男的,就找妇女儿童下手。当街殴打女性和拿刀跑到幼儿园去砍孩子的都是这号人。 这类人的共同特点首先是极度自私,无法自己化解生活中的挫折,只会迁怒别人,甚至伤及无辜。其次他们都是懦夫,只敢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老话形容这种人:踹寡妇门,刨绝户坟,脚踢敬老院,拳打幼儿园。最近流行一个词叫 " 渣男 ",形容那种人渣一样的男人。新闻里这个男的,或者说这一类人,就是名副其实的渣男。 事情发生之后,网上开始有一种声音,希望女生们都能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晚上不要一个人出门。甚至有人建议女生们都学点格斗,或是随身带上防狼喷雾或者电棍。这种声音引发了女网友们普遍的反感。我在网上找了几条,大家感受一下: 不能说这些建议不关心女性,但这关心太敷衍,跟女朋友病了你让她多喝热水差不多。这相当于把保护女性的责任推给了她们自己,要么自己练两下子,要么干脆别出门。我们常说一个文明社会,人应该有免于恐惧的权利。可没说这权利需要靠自我保护来实现,那这跟丛林社会有啥区别了?就说上面那些建议,又是格斗又是防狼喷雾的,都是馊主意。一个女人要想通过格斗打过一个男人,那得是啥水平。还有电棍和防狼喷雾,成功了还行,万一失败了呢?可能会遭到对方变本加厉地报复。而且事发突然,就算你包里有把枪,你都未必来得及掏出来。 对于女性和小朋友这些弱势群体来说,能自救的办法就剩下一个,大声呼救。而大声呼救也要讲究方法。凤凰周刊公众号的一篇文章介绍说:德国的安全教育课程说:" 遇到危险时,如果身边有人,一定要呼救,快速锁定身边最近的人,指定一个人,明确求救。" 这样的求救方式,是为了避免 " 旁观者效应 " 的悲剧发生。 所谓 " 旁观者效应 ",是一种社会心理学现象,也称责任分散效应。指的是由于有他人在场,而没有对受害者提供帮助的行为。在紧急事件中,有他人在场反而会对救助行为产生抑制作用。旁观者人数越多,抑制程度越高。说白了就是围观的人很多,却没人伸手,都等着别人帮忙呢。这时候,受害者就一定要主动呼救,如果身边人多,一定要特指出一个人或一伙人,求救。 然而说到底,这仍然是在自救,而整个社会需要的,是一种普遍性的安全感。这也是为什么这个案子如此轰动的原因,虽然是个案,但嫌犯残忍的手段引发了女同胞们普遍的恐惧感。她们需要的是一种来自外界的、坚实有力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建立在 3 个环节上,及时制止、迅速抓捕、严厉惩罚。及时制止就不用说了,警察来不及赶到现场,只希望路人们该出手时就出手。 在及时抓捕这个环节上,这一次警方和网友做得非常到位。在这场 " 按图索骥 " 的接力赛中,大量网友、各地警方参与其中,俨然发展成了一场声势浩大的 " 全民搜索 "。为了揪出一个 " 暴力男 ",全国多地公安、网民联动,这样的事颇为罕见。效果也立竿见影,事发 3 天后,嫌犯落网。 最后是严厉惩罚。这里有个细节,有网友说受害者受伤并不严重,那么按照罪责相当的原则,对嫌犯的惩罚也不会太重。我想这里忽略了一件事,就是相比于肉体伤害,更加严重的是受害者遭受的心理伤害,你能想象那个时候她该有多恐惧、多绝望。这种心灵创伤可能一辈子都治不好。这个伤害才是最大的,在量刑的时候必须考虑进去。 面对这种全国轰动的恶性事件,女性们需要的不是什么学会自救,而是一种来自系统的普遍的安全感。安全感是一种氛围,需要共同来营造,制度层面就不说了,在社会层面,我们能不能在他人遇到危险时不袖手旁观?这是个考验。 当然我们也明白,这类突发事件总是防不胜防。但法律和社会还是要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就算震不住那些反社会人格的变态,也要震慑住新闻里这种只敢欺负弱者的懦夫。 新文化报评论员 牛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