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猪肉也能引发纠纷?这还真不是段子,而是 " 五一 " 小长假发生在深圳市坪山区的真实事件。 5 月 2 日上午,坪山区马峦派出所调解室接到一宗聚龙山片区全家福超市发生的纠纷。随后,坪山区司法局派驻派出所调解员迅速介入了解情况。 经调查,当天上午 8 时左右,50 多岁的郑某在超市把猪肉藏在购物菜篮下面,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郑某称这块肉不是在该超市购买的,但猪肉包装袋上印有超市标签,猪肉统计与库存有出入,监控也记录下郑某整个盗窃行为。证据确凿,郑某却坚决不承认偷猪肉,双方僵持不下。考虑到郑某年纪较大,调解员建议民警联系郑某家属到调解室协助处理。郑某女儿到调解室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配合,通过调解处理这件事情。 超市方面表示按照超市管理规定 " 偷一罚百 ",郑某应该按照猪肉价格的百倍赔偿,为自己偷盗行为负责。郑某不能接受,并认为自己没有做错。郑某女儿表示,母亲确实是有爱贪小便宜的毛病,自己愿意替母亲赔偿。在调解员与超市沟通后,超市方面同意在赔偿数额上让步,但希望郑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按照 " 偷一罚十 " 进行赔偿。 调解员向郑某详细讲解了偷拿超市猪肉,虽然价值不高但也属于盗窃行为,让郑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郑某女儿表示愿意替母亲赔偿超市 200 元,超市方面表示接受,双方达成和解。 超市方面表示,类似偷盗行为时有发生,有的人通过各种方式隐瞒逃避,超市也没有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这次调解为处理这类行为提供了一个途径,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坪山区司法局要求派驻各派出所的调解员及时梳理典型案例,化解纠纷的同时,广泛告知,起到普法宣传的积极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贡献人民调解的力量。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司新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