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家的贵宾犬被同小区的金毛犬咬死,居民何某民愤而用棍棒打死金毛犬,这事在互联网上引发极大关注。6 月 29 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对外发布处理结果:何某民已依法被刑事拘留。 初步处理结果出来后,网上有不同声音,有网民认为," 打死一只狗就被刑拘,是不是处理太重了?" 甚至有网民为何某民叫冤。 依我个人之见,这个案子,打死金毛犬的何某民要负全责。我们从案子的最初开始分析,首先,两只狗相遇,金毛犬拴绳,何某民的贵宾犬没拴绳,责任在何某民。其次,两只狗发生冲突,何某民没有及时控制自己的狗,责任在何某民。 最后,何某民的狗被咬死,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金毛犬主人要为何某民的狗死亡负主要责任。但何某民一怒之下,选择了打死对方的金毛犬,这责任就在何某民了,他冤从何来? 有网民说,打死一只狗就被刑拘,是不是处理太重了?我想这个问题是轻是重,取决于狗的价格。新闻里金毛犬的主人说,他的狗价值 20000 元,如果真是这个价格,刑拘不重。我们可以换一样东西来理解这件事,有人故意打碎了你家价值两万块钱的花瓶,该不该抓起来? 当然,这只金毛犬到底值多少钱,还需要第三方认定,不能主人说多少就是多少。但警方的处理方式,其实也告诉了我们法律上如何认定宠物犬的性质:它们就是我们人类的一份财产,只不过这份财产是活的。 所以这个案子适用的法律条款是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何某民打死狗的时候不知道这个结果吗?或许他不太知道,又或许他已经不在乎了,因为他心爱的宠物狗死了。 这两年,围绕着宠物狗发生的暴力事件很多,有狗主人之间的冲突,也有狗主人和路人之间的冲突。那为什么人们遇到 " 狗事儿 " 就特别地搂不住火呢? 这是因为宠物狗主人对宠物狗的感情,绝不是财产那么简单,宠物狗更像是主人的子女、伙伴、朋友、家庭成员。主人在宠物身上倾注了很多感情,这样你就能理解宠物主人为何如此愤怒了。 然而矛盾也就在这里,我们能够理解宠物主人对宠物的感情,但却不能接受宠物主人对宠物的放纵。无论宠物主人怎样在感情上对宠物做人性化理解,宠物终究是人的财产,它们不享受人的权利。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标题很惊悚:《撞死那条活蹦乱跳的狗》。作者的行文虽然比较激烈,但是他所阐述的观点却值得一说。作者说:" 养狗养猫本质上都是个人行使财产权的行为。也就是说,无论你多么爱它们,在你的心里,它们多么的富有灵性,如同你的生活伴侣,然而本质上,它们始终是你的财产,就好比你的钱包、汽车、房子一样。" 按照这个逻辑出发,宠物的行为就会成为主人财产权的延伸,所以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宠物的粪便,宠物的叫声,尤其是宠物惊吓或是伤害到他人,就都在主人的责任范围之内。而发生冲突的原因,往往就是宠物主人高估了自己宠物的社会地位,放任了自己的 " 财产 "。 要想避免这类事件一再发生,养狗人士们就必须拎清主观与客观的差别,主观上,你把宠物狗看得多重都没问题,但在客观上,你得保证你的宠物不打扰别人的正常生活。那如果有些养狗人士们拎不清这个道理怎么办?我们就通过法律来帮他们拎清。 看《羊城晚报》的一篇文章介绍,在美国,绝大多数城市中的社区都规定主人外出遛狗时,必须将狗屎捡起来,否则罚款,一般 25 美元左右,同时也要求狗的主人必须牵着狗外出。如果发生惊吓他人或咬伤他人的情况,责任由狗主负责。 根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的估计,每年约有 450 万人被狗咬到,大多数比较轻微,其中 85 万人需要接受医治。据估计约有 15000 到 16000 名受害者从狗主购买的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平均赔偿额近 3 万美元。 制度建设和文化养成的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美国这一整套文化的形成,它的起始点得追溯到英国去。而我们的宠物文化养成恐怕需要重头来过。而文化的养成,或许就需要法律一次又一次正确判决来加以推动。北京律师刘昌松说:司法部门绝不能支持 " 人死人有理 "、" 狗死狗有理 "、" 谁狠谁有理 "、" 谁闹谁有理 ",而应依法公正处理 " 狗事 "。 最后回到新闻,其实所有的冲突,都是从何某民没有给自己的宠物狗拴绳引起的。 新文化报评论员 牛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