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黎秋玲报道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获悉,《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城际轨道广佛线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放宽了儿童免票的标准,免费搭乘身高拟放宽至 1.3 米,免费名额也将增至 2 名。 儿童免票标准拟放宽至 1.3 米 通过对比此前广州市相关乘车守则,记者发现,三份征求意见稿都放宽了儿童免票的标准,不管是乘坐公交,还是乘坐地铁,由原来的 " 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一名身高不超过 1.2 米的儿童 ",改成了 " 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两名身高不超过 1.3 米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 在禁止携带进站的物品方面,《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电瓶车、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以及液氮、干冰、强磁化物等可能引起乘客恐慌情绪、危及乘客人身安全或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物品。 拒不接受安检或不可乘车 安检方面,《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较以往更为严格,由原来的 " 广州地铁工作人员依法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乘客应予配合 " 到现在明确提出," 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可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不文明乘车行为未与征信挂钩 今年 5 月,《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明确提出,车厢内禁止饮食、禁止吸电子烟。逃票、" 霸座 "、推销营销、大声播放视频音乐等行为也将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而记者注意到,广州此次发布的三个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提及不准在列车上进食,只是延续此前的规定提到 " 禁止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更未将不文明乘车行为与个人征信挂钩。 市民如对上述三份文件有意见或建议,可在 8 月 6 日前反馈。其中,《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途径为: (一)信函:广州市广园中路 338 号 310 室,邮编:510405; (二)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城际轨道广佛线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途径为: (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南二路 1 号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邮编:510620; (二)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