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州市纪委对近年查处的 5 起非法侵占单位资金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刘红安购买假发票套取公款问题 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刘红安利用担任东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其司机采取购买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到东安县相关单位报账,并将报账资金据为己有,侵吞公款共计 335.2 万元。同时,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 年 10 月,刘红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唐恒杰非法侵占单位公款问题 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唐恒杰利用担任祁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通过将个人消费开支开具发票、自己或者安排他人虚开发票等方式到单位报账,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共计 65.6 万元。同时,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 年 6 月,唐恒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谭平玉套取工作经费问题 2012 年至 2016 年间,谭平玉利用担任蓝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蓝山县南海公园、污水处理厂、市政广场项目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发票、用私人消费发票报账的方式,非法侵占公款共计 20.9 万元。2012 至 2014 年,蓝山县财政局按标准将谭平玉的工作经费共计 21 万元拨付至蓝山县人大常委会。期间,谭平玉安排财务人员虚开发票冲报自己结余的工作经费 7.6 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同时,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 年 7 月,谭平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行某侵吞公款大肆挥霍问题 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9 月,李行某利用担任江华国有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将本人支出在单位报账、虚开发票在单位报账、借支下属单位公款并安排他人平账等方式,套取公款共计 439.5 万元,予以侵吞后用于个人挥霍消费。同时,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 年 7 月,李行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蒋汉君私设 " 小金库 " 套取公款问题 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蒋汉君利用担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零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采取私设 " 小金库 " 等方式,安排下属通过虚列开支套取单位公款,贪污公款共计 297.3 万元。同时,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 年 12 月,蒋汉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三湘风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