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一夫君驾车撞前妻致一死一伤,一审被判死缓并限定弛刑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婚姻走到止境,也应好聚好散。然而,80后夫君韦某却在离异后心生痛恨,见前妻坐在其他夫君的电动自行车上,不但上演一出撞车闹剧,还持刀伤人,变成一死一伤的悲剧。克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讯断,38岁的韦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正法刑,脱期两年实行,限定弛刑。 韦某与被害人覃密斯曾是夫妻,两人婚后生养了三个小孩,后因感情反面于2019年7月协议仳离。客岁8月18日晚上10时许,韦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柳江区百朋镇百朋村行驶时,见到覃密斯(殁年36岁)乘坐夫君阿强(化名)的两轮电动车,遂心怀痛恨起意追踪侵犯。 当阿强、覃密斯驾乘电动车行驶至百朋镇百朋村某路口附近时,韦某驾车加快从后方撞击,致二人跌倒在地,韦某驾车继承向前行驶。阿强、覃密斯见状爬起来追赶。韦某随即停车手持尖刀扑向二人。阿强转身逃开,覃密斯未及躲闪,被韦某捅刺数刀倒地,继而又被韦某一连捅刺10余刀。 事发后,韦某拨打电话报警投案,并留在现场等候公安职员将其抓获。覃密斯经送医院救济,因胸部被单刃锐器捅刺作用造成肺脏破碎引起急性大出血于案发越日破晓1时许殒命。阿强构成轻伤二级。 据韦某归案后交接,案发当晚他曾喝过酒,后见覃密斯坐在其他夫君的电动车上,很生气,于是起意驾车撞人,并持刀行凶。本年3月,韦某被控告犯故意杀人罪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与此同时,死者覃密斯的4名支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韦某索赔丧葬费3.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韦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死一伤,其举动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杀人的重要犯罪究竟,是自首。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联合案件详细环境,对其判正法刑,可不立刻实行,并对其限定弛刑。 克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讯断,判处韦某极刑,脱期两年实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定弛刑。同时,判令其向4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补偿经济丧失39756元。 (本文原题为 《柳州38岁夫君驾车撞前妻致一死一伤,一审被判死缓》) (本文来自汹涌消息,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汹涌消息”APP) 返回搜狐,检察更多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