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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信息被发朋友圈女子反诉债主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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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狼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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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6 12: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澳大利亚

遵义市绥阳县一名女子发现,朋友将她借钱的事晒到了朋友圈里,还配上了一段在她看来有损声誉的文字,而事实上自己已经还清了钱。感觉名誉受损的她,将朋友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据介绍,刘女士与周某二人系朋友关系。去年 4 月,刘女士因缺钱,于是向周某借了 2 万块钱,还答应给付利息。

今年初,刘女士在翻看朋友圈时发现,周某在朋友圈里发布了一条消息,内容与刘女士借钱有关。其中还写着 " 当初我就想过这种翻脸不认人的场景 …… 这个社会真的印证了一句话,借钱的是大人,催还钱的我就是孙子 …… 刘女士你是什么人与我无关,你觉得处不来就把我微信删了,从此与你老死不相往来。"

在这条朋友圈里,周某还附上了与刘女士微信聊天催还钱的截图,以及刘女士所写借条的照片。看到这条朋友圈后,刘女士感觉非常生气:" 我在这之前,已经把钱还给她了,她为什么还要对我恶语中伤?" 于是,刘女士以名誉受损为由,将周某告上法庭。

办案人员经调查获知,在周某发朋友圈之前,刘女士确实已经通过支付宝将借款还给了周某,但是因为没有及时告知周某,周某对此并不知情,这才会认为刘女士 " 欠钱不还 "。

办案人员认为,周某在微信朋友圈虽然公开了刘某欠款的事实,但其发布的内容并没有虚构、造谣和污蔑,微信所反映的内容与客观事实基本一致。虽然存在个别语句表达不当的情况,但并不存在侮辱刘女士人格的用语。因此,周某并不构成侵权。

5 月 10 日,办案人员通知双方进行调解并提出,虽然周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刘女士现在已还清借款,劝导周某删除朋友圈内容。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原告自愿息诉。

李足 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 彭钥嘉 / 编审 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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