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彭程 通讯员公新文报道 向 " 合法公司 " 借了 16 万,结果却要还 95 万,最终还在暴力催收下被迫过户唯一房产!5 月 10 日,广州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起特大 " 套路贷 " 涉黑案件。今年 1 月,广州海珠警方捣毁了一个特大涉黑团伙,侦破该团伙涉嫌 " 套路贷 " 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涉黑恶案件多宗,查封、冻结及扣押该团伙涉案总资产 1.058 亿元。 高额利息下被迫过户唯一房产抵债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8 年 11 月 5 日,海珠警方接到辖区居民梁先生报警称,其在 2016 年期间遇到资金周转问题,向 " 广州市银某公司 " 借款 16 万元。在随后的两年时间内,梁先生因无法偿还贷款及不断产生的高额利息,被多次暴力催收,并被该公司强迫以 " 转单平账 " 方式,再向另外两家公司先后贷款 " 平贷 "。截至 2018 年 8 月,梁先生需要向三家公司偿还的贷款及利息累计高达 95 万元。无奈之下,他被迫将名下唯一的房产过户给公司指定人员,才还清债务。 接到梁先生报警,海珠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扫黑除恶专业队为主力的专案组。警方根据事主反映的情况调查发现," 广州市银某公司 " 以及与其有 " 转单平账 " 业务往来的 " 广州市瀚某公司 "、" 广州市豪某某公司 " 对外均称提供业务咨询和小额贷款,但实际上却是借民间借贷之名,巧立违约金、滞纳金、手续费等名目,欺骗事主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再以各种手段导致事主违约,短时间内产生巨额欠款,无法偿还。为迫使事主偿还款,公司催收人员往往以殴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以及淋红油、淋粪水、堵锁眼、撒冥币等各种暴力手段相加。 涉黑团伙雇有前科人员进行暴力催收 在确认上述三家贷款公司实为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 " 套路贷 " 作案团伙后,警方专案组迅速对公司人员组成、架构、分工及其不法行为进行深入侦查,渐渐地,一个以陈某荣(男,34 岁)、陈某辉(男,61 岁)和林某民(男,33 岁,均为广州市人)为首的 " 套路贷 " 涉黑恶团伙浮出水面。 据海珠警方介绍,该团伙分别在广州市越秀、海珠、荔湾区注册成立公司,有针对性地招揽身边的本地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有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专门负责通过各种暴力手段催收。 陈某荣与团伙中的大多数成员都来自广州市某某新村,他们彼此熟悉,关系紧密,形成了一个成员相对固定的涉黑恶团伙,对外自称 " 噺村帮 "。据悉,该团伙平日经常出入广州市内各类娱乐场所,大肆挥霍非法所得,并定期举行大型聚会。在聚会消遣期间,他们还因琐事便与人发生口角或肢体冲突,寻衅滋事。 在充分掌握其犯罪证据后,今年 1 月 3 日清晨,海珠警方联合刑警、网警、特警等职能部门,在广州、佛山、深圳三地同步实施抓捕,将以陈某荣、陈某辉、林某民为首的团伙成员悉数抓获,查获涉案电脑、银行卡以及各类借款合同、借据、房产证复印件等一批;查封涉案房产 33 套;冻结涉案银行账户 500 多个。查封、冻结及扣押涉案资产总计达 1.058 亿元。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荣等已被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拆解 " 套路贷 "】 广州警方介绍," 套路贷 " 表面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则通过 " 虚增债务 "" 签订虚假借款协议 "" 制造资金走帐流水 "" 肆意认定违约 "" 转单平帐 " 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具有以下特征 :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团伙对外以 " 小额贷款公司 " 的名义与事主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 " 违约金 "" 保证金 " 等各种名目骗取事主签订 " 虚高借款合同 "" 阴阳合同 " 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事主的合同。 二是制造事主已经取得合同中约定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实际事主并没有得到合同约定的款项数额。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事主违约,并要求事主立即偿还 " 虚高借款 "。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事主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犯罪团伙就会介绍其他 " 公司 " 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事主签订新的 " 虚高借款合同 " 予以 " 平账 ",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 " 索债 ",或者提起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事主财产的目的。 【警方提示】 市民贷款应选择到正规贷款机构申办。在民间借贷中,如遇到 " 虚高借款合同 "" 阴阳合同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以上情况的,应立即报警。 海珠警方将依法严打 " 套路贷 " 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110。 |